

据中山纪检监察消息:日前,中山市纪委监委对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第四分局原副局长陈琦夫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陈琦夫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廉洁底线失守,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违规从事营利活动;纪法意识淡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控规调整、规划业务审批、土地转功能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陈琦夫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乃至二十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山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陈琦夫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潇湘晨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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